不起诉宣告+训诫教育 让“不诉”有力度更有温度
2026-09-24 11:12:5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友林 | 作者: | 点击量:525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熊峰)“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非常后悔一时冲动做了错事。感谢检察官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,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、痛改前非。”在被不起诉人老陈家里,他诚恳表态并郑重承诺。

9月22日,祁阳市检察院对一起因偶发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不起诉决定。不同以往,此次不起诉公开宣告会走出检察院,走进当事人家中,并邀请村干部、“一张网·祁心治”网格指导员全程参与见证,让司法履职更接地气、更暖民心。

“宣告不起诉不是案件的终点,而是教育挽救的起点。”承办检察官介绍,为避免“不诉了之”,祁阳市检察院将训诫教育作为不起诉宣告的重要环节,实现不起诉案件的教育闭环。

宣告现场,承办检察官依法公开宣读不起诉决定书,条理清晰、通俗易懂地向当事人及在场基层工作人员阐释案件事实、法律依据及不起诉理由。随后,承办检察官联合村干部、网格指导员等对被不起诉人开展法治教育。

“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,是法律的善意与宽容,但这不代表当事人没有过错、无需承担责任。这份司法温情,需要你用遵纪守法的实际行动回馈,用理性克制杜绝再次犯错。”承办检察官特别强调。村干部、网格指导员也纷纷立足乡村建设、邻里和睦角度,对老陈进行温情劝导,督促其珍惜改过机会。面对严肃的劝导和真挚的教育,陈某当场郑重承诺,今后遇事理性沟通、克制情绪,绝不再冲动行事。

祁阳市检察院持续深化“一张网·祁心治”工作,有机结合不起诉公开宣告与训诫教育,通过规范化的训诫程序,以“训”触动当事人对法律的敬畏,以“诫”督促当事人承担违法后果,让不起诉宣告成为一堂生动的乡村法治课。下一步,该院将持续做实不起诉案件“后半篇文章”,既守住司法公正底线,又传递司法为民温度,努力实现“办理一案、教育一人、治理一片”的良好社会治理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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